详细内容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灭火器:
1、检查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曝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2、灭火器设置地点应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3、对灭火器的外观要经常进行检查:
①喷筒(嘴)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②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③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④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⑤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消防施工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施工。
《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施工结束还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验收也是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